湖北日報訊(記者張愛虎、通訊員張樂、梅傲寒)11月16日獲悉,省審計廳日前印發《關于建立審計智庫常態化開展行業領域綜合研究分析的實施意見》,對12大行業領域常態化開展綜合研究分析作出具體要求,標志著湖北研究型審計進入深化提升階段。
《意見》強調,要建立12大重點行業領域研究智庫,推出一批專業性、建設性、引領性的研究成果。開展經濟運行領域政策措施研究,服務湖北經濟高質量發展;開展法治湖北建設領域政策措施研究,助推法治湖北建設;開展財政管理領域政策措施研究,提升財政資金安全規范績效;開展金融領域政策措施研究,助力打造資本市場疫后重振的“湖北樣板”;開展國有企業領域政策措施研究,推動做強做優做大湖北國有資本和國有企業;開展農業農村領域政策措施研究,加快建設農業產業強??;開展民生項目資金領域政策措施研究,讓發展成果惠及全省廣大群眾;開展政府投資領域政策措施研究,推動政府投資項目提質增效;開展綠色發展領域政策措施研究,促進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湖北;開展地方黨政領域政策措施研究,助力“放管服”改革、招商引資、優化營商環境和地方經濟高質量發展;開展高等院校領域政策措施研究,加快形成與高質量發展有效匹配的高等教育發展格局;開展外資領域政策措施研究,更好發揮外資運用的示范效應和輻射作用。
審計管理體制改革后,審計在省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職能作用更加突出,迫切需要審計機關加強行業領域綜合研究分析,提升審計服務宏觀能力。《意見》要求,要充分發揮審計智庫“智囊團”作用,常態化開展綜合研究分析。要自上而下調動全員力量,強化研究分析,以行業領域綜合研究分析內容清單為基礎,實行研究課題項目化管理,實現審計研究成果最大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