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檀
“葉檀財經”微信號中的違法廣告
楚天都市報極目新聞記者 徐蔚
在國內財經界,有著“北胡南葉”之稱的葉檀,是眾多網友熟知的財經評論家,有著“財經女俠”等名頭。上海市場監管部門15日晚通報,葉檀工作室因發布違法廣告,今年6月被市場監管部門罰款16萬元。
此次事件再次給一些財經和股評“大V”敲響了警鐘,也展示出監管部門大力整頓金融行業的決心。
廣告用語不當被罰
11月15日晚間,上海市場監管局官方發布《市市場監管局公布2021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第六批典型案例》。
其中,2021年6月9日,靜安區市場監管局對上海葉檀金融信息服務工作室(下稱“葉檀工作室”)發布違法廣告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責令停止發布廣告、責令廣告主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罰款160000元整的行政處罰。
根據通報,靜安區市場監管局于2021年5月14日對上海葉檀金融信息服務工作室開展調查。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4月8日期間,葉檀工作室在“葉檀財經”微信公眾號發布題為《急!大漲8倍重大市場紅利機不可失!》等4篇文章,旨在宣傳葉檀財經城市合伙人項目,目的是招募葉檀財經在當地城市的代理分銷商,代理分銷葉檀的付費理財教育課程,獲得葉檀財經給予的高額傭金回報。
廣告內容沒有對可能存在的風險進行提示,并存在暗示保證收益的內容。4篇廣告均由葉檀財經微信公眾號編輯團隊自行撰稿發布,無廣告費用產生。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的規定。
萬商天勤(武漢)律師事務所吳良濤律師接受極目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應該是發布的一些用語違反了廣告法的規定,即對未來效果、收益或者與其相關的情況作出保證性承諾,明示或者暗示保本、無風險或者保收益等。”
券商暫停與“大V”合作
極目新聞記者了解到,今年以來,監管層接連對互聯網財經“大V”重拳出擊,規范基金投資組合、叫停“大V”引流開戶、規范網絡直播等系列組合拳。
今年4月,“王金生”“天津股俠”等百萬粉絲財經“大V”被北京證監局點名,部分賬號被禁言。
11月8日,證監會向證券公司下發《機構監管通報》,要求證券公司應規范開展與“大V”的合作。此次監管通報明確指出,互聯網“大V”不屬于專職從事證券經紀業務的證券經紀人,證券公司利用“大V”引流開戶給獎勵不符合監管規定,應停止相關合作。
記者注意到,目前已有不少券商暫停與“大V”合作,并對過往的視頻合規進行排查。一中小型券商經紀業務部人士透露:“直播方面,公司的合規部現在正在組織規范。”
有資深行業人士表示,透過舉措看意圖,這是近年來“金融行業必須持牌經營”的監管思路其中一環。同樣是從事投資建議,機構需要被監管,“大V”同樣不能例外。畢竟,這關乎到每一個粉絲,也是每一位投資者的資金安全與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