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精武絕味”多年突然被告侵權
成都一加盟商覺得有點委屈 律師提醒應加強商標保護意識
楚天都市報極目新聞記者 劉冬莉 實習生 張潔
原本以為加盟了知名品牌,還拿到了授權證書,就能安安心心做買賣,沒想到卻“莫名”扯上侵權官司。12月2日,家住成都的李先生致電極目新聞熱線稱,自己被絕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商標侵權為由告上法庭,感覺十分委屈。
加盟精武絕味卻被告上法庭
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武漢精武鴨脖成為風靡一時的特色小吃。
其中,在漢口精武路經營近30年的“首家精武絕味鴨脖”更是讓眾多吃貨成為其忠實擁躉,本地一檔知名美食節目還專門采訪過該店老板余斌,稱該店鹵制出的鴨脖“骨頭酥爛,肉質緊實。不僅老街坊買賬,就連伊能靜、汪峰、韓紅等明星也紛紛點贊”。
2017年,成都市民李先生慕名找到老板余斌,想要加盟該品牌。在繳納5000元費用并接受培訓后,李先生獲得了由“武漢首家精武絕味鴨脖”頒發的“精武絕味特許加盟”牌匾和《授權開店資格證書》。當年底,李先生在成都市龍泉街道租下一間約10平方米的小門面,在門頭上掛上“精武絕味”的招牌,做起了鴨脖生意。
“其實生意并不算特別好,但勉強夠生活。”李先生說,他4年來老老實實做生意,從未與人發生過糾紛,更沒想到會惹上官司。今年9月初,他卻突然收到了法院的傳票。
原來,位于湖南長沙的絕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為由,將他告上法院,稱他未經允許,在店鋪內外、商品包裝等地方使用“絕味”字樣。
10月18日,該案在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成都知識產權審判庭開庭。法官認為,被告李先生雖然在案外人處取得涉案標識,并舉示了授權開店資格證書等相關材料,但這些材料并未涉及涉案標識的使用授權。因此,法院判決決定,對“龍軍食品經營部”的侵權行為作出認定,要求其立即停止在經營活動中使用相關標識,并賠償原告絕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開支共計10810元。
“本來收入就不怎么樣,我也是正規加盟,現在突然被告上法院,還讓我支付高額的賠償金,我感覺十分委屈。”李先生不解地向極目新聞記者說道。不久前,他已經換下了含有“精武絕味”字樣的門頭,改成“精武鮮鹵”。
兩個精武絕味商標均顯示無效
12月2日,李先生向極目新聞記者展示了他的《授權開店資格證書》。上面顯示:“茲有李××于2010年10月8日在武漢首家精武余氏絕味飲食管理有限公司培訓中心參加培訓學習,培訓合格,允許使用公司門頭首家精武絕味鴨脖品牌在龍泉驛區××路×號開設連鎖加盟店的生產、加工、銷售。授權人為“余斌”。
然而,天眼查顯示,今年上半年,絕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已將余斌關聯的武漢余氏絕味飲食管理有限公司起訴至武漢市江漢區法院。記者梳理發現,精武絕味鴨脖在全國已有多家加盟商,且許多加盟商家都被絕味食品有限公司以侵權為由起訴至法院。
2日上午,極目新聞記者撥打余斌電話,一位女士接電話后說:“余總正在開會,不方便接電話。”并稱,目前他們正在與絕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交涉。隨后,記者多次撥打該電話,均無人接聽。
在天眼查上,極目新聞記者以“精武絕味”為關鍵詞搜索,顯示共有“李氏.精武絕味”“余氏精武絕味”“首家精武絕味”3個結果,其中,“李氏·精武絕味”由李先生于今年9月申請注冊,目前狀態為“等待實質審查”;而另兩個商標由余斌分別于2009年、2011年提出申請,但均被駁回,目前狀態為“商標無效”。
而絕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則擁有“絕味”相關的商標信息共有197條,包括廣告銷售、餐飲住宿、服裝鞋帽、家具、金屬材料等多個項目,其中已注冊狀態有175條。
律師建議加盟前對品牌充分調查
2日下午,記者聯系上絕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師事務所。對方表示,“絕味”是中國著名食品品牌,也是馳名商標,被告未經允許使用“絕味”標識,違反了相關規定,侵害了原告的相關權益。如果李先生不服判決,可以上訴。
加盟方因為使用品牌方的商標,如果被他人起訴并認定侵權,品牌方是否承擔責任?北京市京師(武漢)律師事務所知識產權中心主任彭英武律師認為,這具體要看品牌方與加盟方的合同,是否明確對相關商標、裝潢、符號的使用進行了許可,并規定相關的違約責任。
此外,作為銷售商品為特征的加盟方,其商品商標在遭遇商標侵權時,可以使用合理來源抗辯。《商標法》第64條第2款規定: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說明提供者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是合理來源是否能抗辯成功,需要達到證明的內容和標準。本案中,法院認定的事實顯示,被告并沒有證據證明,在加盟過程中簽署文件記載的內容,合法取得“絕味”商標的權利,因此法院沒有認同合理來源抗辯。需要說明的是,合理來源即便抗辯成功可以不賠償,但是仍然要承擔停止使用的責任。需要注意的是,本案原告主張的商標是“絕味”,并非針對“精武”的使用。
彭英武律師還提醒,品牌方一定要有商標注冊的保護意識。加盟方在加盟品牌前,需要對品牌是否成功注冊商標、是否規范使用、是否有其他類別的知識產權保護等作出判斷,必要時可以請專業人員做好調查。并且在使用過程中,也不能超過權利許可的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