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訊(記者袁超一、通訊員蔡蕾、張雅思)經最高人民法院和湖北省委編辦批復,12月4日,武漢海事法院蕪湖法庭在安徽省蕪湖市弋江區正式揭牌設立。最高人民法院指出,該法庭的設立,優化了長江下游海事司法的空間格局,提高了海事司法服務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的能力。
武漢海事法院是我國最早成立的海事法院之一,也是全國11家海事法院中,唯一總部設在非沿海省份的涉外海事審判機關。經過最高人民法院1987年、2001年、2016年和2019年四次調整,其管轄區域現為上起四川省宜賓市合江門,下至安徽省和江蘇省交界處的長江主干線,及相應的與海相通的可航長江支流水域。
“航運經濟持續、高效的發展,離不開法律全面、有效地保駕護航。”武漢海事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呂小武告訴記者,自1984年成立以來,武漢海事法院根據全長江水系專屬管轄的特點,在全國11家海事法院中率先設立了重慶、宜昌等5個派出法庭,蕪湖法庭是第六個,也是目前全國最年輕的海事派出法庭。
蕪湖法庭將受理安徽全境發生的海商糾紛案件及相應的程序性案件,同時受理發生在有關沿海地區,但連接點在安徽境內的海商糾紛案件及相應的程序性案件,構建以蕪湖法庭為基點,管轄皖江流域并輻射長江下游及沿海地區的海事司法管轄區。
揭牌儀式上,呂小武宣讀了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的賀信。賀信指出,蕪湖法庭是全國海事法院第41個派出法庭,蕪湖法庭掛牌受理案件,優化了長江下游海事司法的空間格局,提高了海事司法服務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的能力。
蕪湖是近現代以來我國最早開放的一批通商口岸,是長江經濟帶重要的港口城市和口岸節點,在長江航運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蕪湖市委副書記、市長寧波認為,作為安徽省域唯一一家管轄長江干線及支線水域海事海商案件的專門法庭,蕪湖法庭通過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海事司法服務,助推長江安徽流域航運事業高質量發展。
“蕪湖法庭的設立,正當其時。”省高級人民法院主要負責人表示,要以蕪湖法庭成立為契機,更好地發揮海事審判職能作用,努力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努力服務國家重大戰略實施,為長江經濟帶建設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