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訊 (記者胡弦、通訊員吉海英)守護青山綠水,人人都是行動者。近日,省生態環境廳、省財政廳聯合出臺《湖北省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系湖北生態環境保護領域首個綜合性的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舉報獎勵辦法》明確,為鼓勵公眾積極參與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對于舉報線索,一經查實,最高可一次性獎勵金額10萬元,累計金額不超過20萬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據悉,近年來,我省以長江大保護為主陣地,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通過不斷優化執法方式、提升執法效能,查處了大量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然而,隨著生態環境違法行為日益呈現出隱蔽化、專業化、團伙化等特點,執法難度進一步加大,迫切需要進一步創新手段,充分發動群眾力量擴大違法線索來源。
省生態環境廳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舉報獎勵辦法》是根據生態環境部《關于實施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制度的指導意見》,在總結我省《湖北省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暫行辦法》和《湖北省固體廢物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試行)》實施經驗的基礎上,充分結合我省實際制定發布的,著重凸顯以下4個亮點:一是拓寬舉報途徑,充分發動群眾力量擴大違法線索來源;二是細化獎勵檔次及標準,加大獎勵力度,鼓勵實名舉報;三是獎勵實施以便于實施操作和方便舉報人為原則,獎勵金額基本為定額獎勵,明確靈活采用多種支付形式和獎勵形式予以獎勵;四是嚴格規范實施程序,明確了審查、復核等環節以及不予獎勵的情形,同時對舉報獎勵部門工作人員在實施舉報獎勵過程中的違規行為以及惡意舉報人作出了懲戒規定。
《舉報獎勵辦法》共30條,主要包括工作原則和保障、適用條件和范圍、獎勵標準、實施程序、監督管理等。辦法明確,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將舉報獎勵經費納入年度部門預算,由同級財政統籌安排,依法使用并接受監督。
舉報人可通過多種方式,提交舉報信息。其中,電話舉報:12369、12345;網絡舉報:“12369環保舉報”公眾號及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門戶網站;來信來訪舉報:各級生態環境部門的信訪接待部門;以及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公布的其他舉報途徑。
根據舉報人舉報的線索價值及配合程度,湖北設定了“三類三等”獎勵等級。所謂“三類”,即將我省日常執法、舉報受理中常見的舉報事項分為重大、較大和一般舉報事項三類;“三等”則將舉報人對查處的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的貢獻程度分為第一等、第二等和第三等。
按照“三類三等”標準,我省明確獎勵金額,最低500元,最高5萬元,累計金額不得超過20萬元;對于舉報重大環境違法行為線索、有效避免特別重大或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等情況,符合條件的最高可一次性獎勵金額10萬元。考慮到省內各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差異,《舉報獎勵辦法》明確,各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和同級財政部門可根據本行政區域實際,“對于重大舉報事項,對照貢獻等級,按照不低于本條確定獎勵金額80%的標準設定數額。”同時,配合湖北正在實施的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制度,《舉報獎勵辦法》規定,編入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的企業,其違法行為經查證屬于一般舉報事項的,比照較大舉報事項的獎勵標準實施;屬于較大舉報事項違法情形的,比照重大舉報事項的獎勵標準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