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全媒記者 崔逾瑜
為加快提高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的質量效益,構建與打造優勢農業產業、建設與農業產業強省要求相適應的現代農業經營體系,經省政府同意,省農業農村廳近日印發了《關于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著重從“貸、保、財、地、稅、水、電、訓、防”等9個方面,提出了12條政策措施,突出質量效益優先,破除制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的瓶頸。
深入實施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提升行動
2019年,省農業農村廳印發《關于促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高質量發展的通知》,提出培育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的“六有”標準,啟動實施家庭農場培育計劃、農民合作社質量提升行動、農業生產托管項目,有力推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規范建設和質量提升。《措施》在延續上述政策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以質量和效益論英雄”的工作導向,提出到2025年,全省縣級以上示范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示范社分別達到1萬家,縣級以上示范性社會化服務組織達到1000個。
建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輔導員隊伍
在農民合作社發展實踐中,我省各涉農縣(市、區)建立了農民合作社輔導員隊伍,對推進農民合作社規范化建設發揮了重要作用。《措施》借鑒這一經驗,提出在縣、鄉建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輔導員隊伍,每個涉農縣(市、區)做到每一個重點產業有1名輔導員,每個鄉鎮配備2名以上輔導員,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務實精準的業務指導、政策咨詢、財務會計輔導和服務。同時,《措施》還要求健全農村經營管理體系,負責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輔導員進行培訓管理,不斷提高輔導員隊伍的能力素質。
建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登記和信用評價系統
隨著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快速發展,迫切需要建立綜合性的主體登記和信用評價信息平臺,加強數據收集管理和分析應用,更好服務宏觀決策、提高監管效率、促進要素流動、推動金融支農。為此,《措施》提出建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登記系統和信用評價系統,與市場主體登記系統、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信息直報系統、湖北數字農經綜合服務平臺做好數據對接,實現登記信息和評價結果在農業農村部門、銀行保險機構和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之間依法共享,運用信息技術提高行政監管和信貸保險服務效率。
加強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資金供給
發展現代農業需要大量資金,不僅需要持續加大財政投入,更要推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與金融機構有效對接,有效加強信貸支農力度。《措施》把加強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信貸支持擺在突出位置,提出推廣新型政銀擔風險分擔機制,創新信貸擔保產品,拓寬抵押質押物范圍,加大面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無擔保貸款、信用擔保貸款、動產不動產抵押質押貸款投放力度等措施,著力暢通信貸支農渠道。同時還明確,省級每年統籌相關資金,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開展農產品加工、改善生產設施、加強品牌建設、提供生產服務等。
保障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用地
用地難、用地貴,是制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規模經營、推進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一大瓶頸。近年來,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深入推進,為突破這一瓶頸創造了條件。《措施》結合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政策要求,從3個方面提出加強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用地保障的措施:一是對省、縣兩級安排新增建設用地指標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產業項目提出明確要求;二是落實國家和省主管部門關于規范設施農業用地管理的政策,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設施農業;三是深化農村承包地、宅基地“三權分置”和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運用市場機制引導農村承包地、“四荒地”、農村存量建設用地等土地資源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集中。
加強高素質農民培育
發展高質量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必須依靠一大批高素質的鄉村產業帶頭人。為加強人才支撐,《措施》明確,通過實施高素質農民培育項目,年平均培訓高素質農民不少于3萬人;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負責人、經營管理骨干、返鄉留鄉入鄉創業者開展針對性培訓;持續開展農村實用人才評選及創業創新項目大賽等活動;推進“一村多名大學生計劃”實現行政村全覆蓋,用5年時間培養1.5萬名優秀青年農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