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記者左乙辰 通訊員伍峰)近日,大冶交警大隊從現場勘查中發現端倪,結合卡口監控強力佐證,成功破獲一起交通肇事"頂包"案。
12月17日8時05分許,大冶市交警大隊三中隊接市公安局指揮中心調警稱:在熊家邊路段有一輛面包車將行人撞了,現場已撤除,傷者被送往醫院救治,請求前往現場處置。
接警后,該中隊值班民警黃立勤第一時間前往醫院了解情況。民警到達醫院時,傷者彭某加正在重癥監護室搶救,面包車“駕駛員”曹某龍在一旁等候。民警對曹某龍進行現場詢問事情經過,曹某龍稱是自己駕駛鄂BDXXX8小型面包車將行人撞傷。
隨后,民警將曹某龍帶至現場進行指認。該中隊指導員石柱在對肇事面包車進行檢驗勘察時發現該車無任何撞擊痕跡,同時值班輔警在調閱事故發生路段的卡口監控錄像時,發現肇事的車輛疑似一輛正三輪摩托車,并不是面包車,隨后將曹某龍傳喚至中隊接受審查。
當日上午11時許,民警石柱在對曹志龍進行詢問時,曹某龍一開始堅稱是自己駕駛的鄂BDXXX8小型面包車撞傷的傷者,但在民警的詳細詢問及視頻證據佐證下,曹某龍終于意識到自己瞞不下去了,便坦白了事故經過,并告知民警因傷者傷勢嚴重,其父親曹某加跟隨救護車將傷者轉往黃石市中心醫院。
中隊長董國志獲悉后,重新安排警力,兵分兩組:一組迅速趕赴醫院將曹某加帶回中隊審査,一組趕赴曹某加家中將肇事的正三輪摩托車拖回中隊。經過4小時的審理,一起交通肇事“頂包”案至此成功告破。
經査,12月17日6時17分,曹某加駕駛鄂B6XXX0正三輪摩托車行駛至106國道熊家邊路段時,將行人彭某加撞傷。事故發生后,由于肇事的正三輪摩托車強制保險已過期,保險公司無法賠付傷者的治療等費用,于是致電兒子曹某龍前往現場査看,曹某龍以自己新車保額足為由,主動與父親曹某加商量,由其頂替父親肇事者的身份,曹某加則將傷者送往醫院治療。
目前,此案仍在進一步調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