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報極目新聞訊(記者盧成漢 通訊員宋宏雷 張瓊文)在自家3樓違法建設陽光房,城管前來依法拆違,業主竟報警稱“有不明身份人員闖入家中損壞財物”。6日,武漢江岸警方出警,了解情況后,嚴肅規勸違建當事人配合城管拆除違法建筑。
江岸區后湖街綜合執法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去年12月底,該區青青美廬小區的業主李明(化名)在臨街的3樓,違建了一個3平方米的陽光房。城管執法隊員發現后,當即制止其違法建設,并責令其自行拆除。哪知,等執法人員離開后,業主反而加速建設,硬是將陽光房建成。執法隊員發現后,幾次上門要求限期自拆,但被其拒絕。
城管執法人員決定強行拆除。6日,20名拆違人員出動,在社區群干見證之下,上門進行強拆。為了阻攔執法,李明竟報警稱“不明身份人員闖入家中損壞財物”。警方趕到現場,了解到事情真相后,嚴肅規勸其配合城管執法行動,李明這才配合將違建陽光房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