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記者田城 通訊員吳倩茹、施瑤)土地依法出讓給企業,企業卻未按期繳納土地出讓金。記者1月20日從咸安區人民檢察院獲悉,該院公益訴訟部門通過“溫柔”手段依法追回了全部出讓金,為國家挽回475萬元損失。
據介紹,2018年—2019年,咸安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分別與四家公司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四家公司均未在約定期限足額繳清出讓金,致使國有財產流失。
2021年年初,咸安區檢察院與該局聯合制定解決方案,明確了建立信息共享、開展行政處罰與民事公益訴訟互補模式協作機制。
2021年7月,該局向咸安區檢察院移送此案件線索,檢察機關確認了企業損害公益的事實。
一面是國有資產受損,一面是企業要生產經營——該如何取舍?
咸安區檢察院辦案人全面考慮,決定立案,并開展訴前磋商。
磋商,目的就是給企業一個轉圜的機會:通過柔性手段讓企業逐步繳清出讓金,又不觸犯法律,并保障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
目前,四家公司足額補繳土地出讓金475萬元。
咸安區檢方表示,以磋商程序辦案,當面釋法說理,不輕易將企業擺到被告席,既節約司法資源、體現“司法溫情”,又讓企業守法經營、健康發展 ,實現了多贏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