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訊(記者汪子軼、通訊員禹靜)春節將至,教育培訓、體育健身、美容美發等行業又到了吸納新會員和續約辦卡的旺季。針對“先付款后消費”的預付式消費模式,省消委1月26日發布提示,幫助廣大消費者識別不良商家,享受真正優惠。
提示明確指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規定,消費者享有預付消費退款、轉卡、延期的權利。如果企業未按照約定提供服務或者消費者要求退款、轉卡、延長余額使用期限的,經營者不得無故拖延不辦理。商業企業提供預付卡服時需要備案,根據《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從事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居民服務業的企業法人開展預付卡業務的,要到商務主管部門備案。建議消費者不要選擇未備案的商家以減少風險。如預付金額較大,提醒消費者再次考量、貨比三家,選擇證照齊全、市場信譽度高、營業時間長、經營狀況好、按要求規范備案的商家,切莫沖動消費。
預付式消費金額有上限,商家不得違規收取。根據相關規定,“單張記名卡限額不得超過5000元,單張不記名卡限額不得超過1000元”。教育培訓類預付消費,機構一次性收取單科目課程費用不得超過60課時或者3個月。如果相關商家收取費用超過上述標準即存在違規,如遇該情況,建議消費者更換商家,或向商家提出質疑。
簽約辦卡后,要留好合同票據。務必要求商家將廣告或口頭承諾和促銷條件納入書面合同,杜絕虛假宣傳。付款時,確保商家收款賬號信息、收款票據公章與合同上約定付款單位信息一致,轉賬付款時可備注款項用途,并保留好合同、蓋章發票等作為交易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