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租賃住房實施范圍:
實施區域為星沙街道、泉塘街道、湘龍街道、長龍街道、榔梨街道等主城區以及長沙經開區、臨空經濟區、綜保區、自貿試驗區(長沙片區)等人口凈流入區域(不含鄉鎮);
保障性租賃住房籌集性質:
新建、改造、盤活;
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籌集方式:
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設、利用企事業單位自有閑置土地建設、利用產業園區配套用地建設、利用存量房源閑置房屋建設、適當利用新供應國有用地建設;
建設標準:
保障性租賃住房單套間建筑面積以不超過70平方米小戶型為主;
入住對象:
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主要面向有租住需求的新就業大學生、青年人、產業工人等新市民群體,解決階段性住房困難。承租人應在入住項目轄區主城區或園區無自有住房;
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申請:
長沙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本區域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管理的具體工作,項目實施單位向長沙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提出申請,由住建局住房保障服務中心負責受理。
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的政策紅利:
一是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房源可申報中央、省級政策獎補;
二是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周邊配套設施可申報中央預算內基建獎補;
三是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可享受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
四是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用水、用電、用氣價格可按照居民標準執行;
五是銀行等金融機構加大對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建設運營的信貸支持。
如有意向或疑問,具體詳情可咨詢:0731-8406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