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訊(記者袁超一、通訊員蔡蕾)2月9日,記者從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繼2021年開展“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提升年”專項活動后,全省法院將啟動“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持續深化年”活動。
省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李群星介紹,“持續深化年”活動以服務市場主體意識更強烈、訴訟服務更便民、審判執行更高效、司法保護更公正為目標,大力提升全省法院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工作水平。
省法院印發的《關于在全省法院開展“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持續深化年”活動實施方案》,明確了十項重點工作任務和舉措:
1、全面落實涉企案件經濟影響評估制度,省法院不定期抽查、評議和通報;
2、嚴格執行立案登記制,建立完善中小投資者訴訟執行綠色通道;
3、進一步深化民事訴訟繁簡分流,推進案件輕重分離、快慢分道;
4、加強數字化應用,實現營業執照、司法判決、公證書等信息共享,提高財產查控強制執行效率;
5、大力打擊“拒執”犯罪,強化“拒執”刑事自訴案件審判工作;
6、大力整治亂執行、消極執行、選擇性執行等違法違紀行為;
7、常態化開展超標的查封等違規查封、扣押、凍結企業財物問題整治;
8、積極探索“執轉破”,降低破產企業債權人維權成本;
9、完善破產管理人選任機制和考核制度,實行分級管理;
10、健全破產審判工作機制,提升破產案件辦理質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