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周萍英
通訊員 歐陽智慧 王玉穎
兒子喝了一瓶啤酒怕被查,卻讓喝了白酒的父親替自己開車,最終坑了爹。
2月9日晚,湖北保康警方在開展夜查酒駕行動時,一男子因涉嫌酒駕被民警查處。當晚,保康縣公安局結合轄區(qū)酒駕違法行為發(fā)生的時間、規(guī)律、特點,采取定點設卡檢查與流動巡邏盤查相結合的勤務方式,在全縣范圍內(nèi)開展嚴查酒駕、醉駕等重點交通違法行為。
當晚9時許,馬良派出所民警在馬良鎮(zhèn)關口埡設卡對過往車輛例行檢查時,一輛由保康縣城方向往馬良街行駛的白色轎車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司機語焉不詳,企圖沖卡逃避檢查,后被執(zhí)勤民警攔下。經(jīng)呼氣式酒精檢測儀現(xiàn)場檢測,司機孟某體內(nèi)的酒精含量為58mg/100ml,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經(jīng)核實,司機孟某與其子曉捷(化名)一小時前受邀在朋友家吃飯,席間孟某飲白酒一杯,其子曉捷也喝了一瓶啤酒。飯后,曉捷擔心飲酒駕車被查,以自己駕車技術不佳為由,讓父親替自己開車回家,結果途中被查。孟某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將面臨2000元罰款、駕駛證記12分并暫扣6個月的處罰。
“飲酒駕車,害人害己。依據(jù)法律規(guī)定,酒后駕車,必須嚴懲。”保康警方提醒廣大機動車駕駛人,酒駕醉駕的法律成本、經(jīng)濟成本、職場成本、家庭成本、社會成本及精神成本巨大,要深刻認識酒駕醉駕的嚴重危害性,杜絕僥幸心理,不斷提高交通安全意識和法治意識,珍愛自己和他人生命,自覺做到酒后不開車、開車不飲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