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首席記者 劉楒睿
2月16日,江秋蓮起訴劉暖曦(原名劉鑫)侵犯江歌生命權糾紛案二審,將在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極目新聞記者從劉暖曦代理律師處了解到,本次開庭,劉暖曦將出席。
2016年,留學日本的江歌,在東京自己住所的門口被好友劉鑫的前男友陳世峰殺害,年僅24歲。
1月10日山東省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法院判決被告劉鑫賠償69.6萬元。
1月24日,江歌案當事人劉暖曦(曾用名:劉鑫)正式向法院提起上訴。極目新聞記者了解到,律師已經以郵寄的方式,向山東省青島市城陽區法院遞交了上訴狀,其中包含一份劉鑫的聲明。該聲明稱,劉鑫愿做牛做馬孝敬三叔(江歌綽號)媽媽,愿給予三叔媽媽比一審判決更多的錢!但以劉鑫現在的能力,也只能向三叔媽媽說聲蒼白的:對不起!
在得知劉暖曦上訴后,江秋蓮告訴極目新聞記者,上訴是劉暖曦的權利。“這一點我沒有意見,我會依法應訴”,江秋蓮表示。
13日,極目新聞記者從劉暖曦代理律師處了解到,本次二審開庭劉暖曦將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