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報極目新聞訊(記者孫婷婷 通訊員杜業婧 實習生蔡沁辰)男子李某將自己扮成懷揣音樂夢想懷才不遇的“小鮮肉”,以各種理由向網友借錢助他出道,騙走女子240多萬元。昨日,記者從武漢市洪山區人民檢察院獲悉,李某因涉嫌詐騙罪,已被提起公訴。
李某在某平臺上上傳歌曲,收獲不少人點贊,其中就有武漢的陳女士(化姓)。2019年11月,陳女士覺得李某聲音酷似她喜歡的歌手周深,留言希望李某能夠唱一首《大魚》。李某從網上下載了別人唱的版本發表在該平臺上。陳女士聽后,更加覺得李某聲音特別像周深,經常留言點贊。雙方逐漸熟悉了解,2020年3月,陳女士和李某成了QQ好友。
在日常了解中,李某告訴陳女士,他才20歲,家里是做生意的,家里經濟條件十分好,但家人并不支持他的音樂愛好,為此,他獨自在外生活,經濟困難。李某的一番話,引起陳女士的同情。陳女士建議李某多多參加音樂類選秀活動。
聽了陳女士的話,李某起了心思,去年9月初,他聲稱自己報名了某選秀節目,要去浙江參賽,但錢不夠,希望陳女士能借點錢讓他順利參賽,并承諾自己賺錢了就還。陳女士聽了以后,立馬轉了9400元給李某。此后,李某又以買鋼琴、服裝費、彩排費、訓練費等理由不斷向陳女士借錢。
李某后來向陳女士表示,自己已經在浙江了,一些業內人士對他十分認可,他極有希望能夠順利成為歌手。陳女士覺得自己投資投對了,極有可能培養出新一代“周深”,更加對李某深信不疑。此后,李某找到陳女士稱,他們正在外地開展培訓,但自己的銀行卡被家人拿走了,手上一分錢都沒有了,陳女士便將自己的銀行卡寄給了李某。
2021年9月底,陳女士多次收到異地取款通知,通過查詢銀行流水,發現本該在浙江的李某竟然一直在汕頭取款。意識到自己上當了,陳女士立馬報警。
李某到案后交代,他今年46歲,已經結婚但沒有工作,對陳女士說的身份都是虛構,平臺上上傳的歌曲是在網上找的,照片等信息均為網絡P圖。
經核查,陳女士先后通過線上轉賬、指定銀行卡號存款、郵寄銀行卡等方式,向李某匯款240余萬元。這些錢均已被李某揮霍一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