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精準查擺問題。圍繞政務服務、監督執法、法治保障等3方面內容梳理問題8項,制定整改措施11項,完成整改8項。二是轉變服務模式。定時窗口轉設為常駐窗口,落實“5+1”工作模式,選派年輕骨干2名充實大廳力量,“坐等審批”變為“上門服務”。三是優化工作流程。提升審批服務效能,時限壓縮比例85.2%,平均跑動次數0.09次,全程網辦比達91.3%,許可全程網辦比達100%。四是規范行政執法。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所有重大執法決定100%實施法制審核。2021年,立案調查涉嫌生產安全事故23件,已結案20件,按期結案率達100%;移送司法機關6人,罰款754.84萬元,處罰聽證1起,無行政復議和訴訟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