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電動車輛。通訊員供圖
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通訊員 曹晨露)“您好,從今天開始實施電動自行車新規了,您可以學習一下這份《條例》。”3月1日,在新冶大道金灣路段,大冶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一中隊內勤輔警胡莉娜向過路的電動自行車車主發放宣傳手冊,并向車主講解在行車過程中各類突出交通違法行為。
當天是《黃石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實施首日。大冶市交警大隊組織80余名警力在各重點路段、路口進行宣傳、整治,讓更多市民在騎行電動自行車的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平安出行。
“你今天的錯誤是駕駛無牌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同時車輛違反規定私裝遮陽雨棚,我們根據新規《條例》的管理辦法,對您處罰100元。”交警大隊一中隊指導員金敏勝對違反規定的駕駛員說,后續帶上身份證、駕駛證、購車憑據到大冶車管所登記、申領車牌號。
“我現在對這個條例已經了解了,以后會注意規范行車,會向其他騎手宣傳新規,確保自己以及他人的人身安全。”外賣騎手鄭勇說。
據了解,此次行動暫扣各類違法車輛93臺,現場糾正交通違法行為200余起,面對面宣傳教育360余人,發放傳單2500余張。
下一步,該大隊將加大《條例》的宣傳力度,加強對電動自行車無牌、不戴安全頭盔、超員、超速、闖紅燈、加裝遮陽傘等突出違法行為的整治,真正做到電動自行車規范上路行駛,確保城區的交通秩序安全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