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流程監管。嚴把工地、渣土消納場出入口規范,實施評分考核制度,加強運渣車輛定線路、定時間、定位置“三定”管理,約談工地、運輸企業50余個,設置揚塵流動檢查站58個,檢查運渣車輛400余臺次。
二、全覆蓋監控。督促工地設置揚塵公示牌,向社會公示建設單位、舉報投訴電話等信息,實行24小時“探頭”工地監控管理,指定專人實時監管,實現城區40余個工地信息公示、視頻監控全覆蓋。
三、全方位查處。健全部門聯席會議機制,會同住建、交通、生態環境等部門,加大違法行為查處力度,開展整治執法8次,查處違法工地2個、違法運輸車輛21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