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區農業農村委向區公安局移交了2件在禁捕水域璧南河干流使用武斗竿捕魚案,這是農業農村部《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用漁具名錄》生效以來,查獲的2起典型案件,也是該區執法部門打擊長江流域非法捕撈行為行刑無縫銜接的又一次完美合作。
2021年2月23日8:20,區農業農村委執法人員巡河來到璧南河福順橋上游約50米處,發現對岸2人正持釣竿一次次往回扯拽釣線和釣鉤,一條條魚被刺掛而起,并引來過往行人圍觀,影響極其惡劣。執法人員當即判斷2人涉嫌使用禁用漁具武斗竿非法捕撈,于是啟動區長江流域十年禁捕聯合執法聯動機制,一邊錄像一邊將線索移交區公安局森林環保支隊。由于多數警員還在上班途中,該支隊第一時間派出轄區派出所值班民警趕赴案發地域固定現場,隨后備齊辦案民警和車輛到場提取涉案人員3名、漁具武斗竿2根、漁獲物共計10余公斤。該2案正在辦理中。
圍觀群眾紛紛說到:“大清早的,用禁用漁具撈魚,以為沒人管,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這下攤上事了。”執法人員回應到:“3-6月禁止垂釣,其他時間可以休閑垂釣,一人一桿,不超過2顆鉤,鉤寬不超2厘米,漁獲物不超過2.5公斤,并且不可買賣,不遵守規定的就涉嫌違法或是犯罪喲。”
自2021年1月1日0時,啟動長江流域十年禁捕工作以來,璧山區對禁捕水域各類違法捕撈行為保持高壓嚴打態勢,嚴查快辦,形成震懾,確保長江流域十年禁捕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