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助推森林資源“四亂”突出問題清理,全面遏制問題頻發、多發現象,實現全區森林資源“四亂”突出問題化解率達95%以上,建立長效機制防止問題反彈,全力守住武隆“綠色”本底,我區決定自2022年起在全區集中開展森林資源“四亂”突出問題化存量控增量行動。
行動以《關于在全區開展森林資源“四亂”突出問題化存量控增量行動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為指導。“決定”明確了整治對象、工作目標和工作任務,以定時間、定措施、定責任的模式,將“化存控增”行動落到實處。
一是整改行動階段化,明確了各階段時間期限、整改對象和整改機制,對應問題整改滯后性,整改力度逐級遞增,將“化存控增”行動層層壓實。將“化存”行動分為集中攻堅、分片督辦、重點約談、啟動問責四個階段。集中攻堅階段(2022年5月15日前)為大量、密集整改階段,由區林業局在4月15日前對交辦的案件及時查處到位,各鄉鎮(街道)及違法責任主體在5月15日前完成交辦案件的整改工作。后三個階段整改期限分別為5月底、6月底和7月1日后,整改對象為前一階段未完成整改問題,對應督辦責任人為“五山”片區林長、區常務副總林長、區總林長。將“新增問題整改督辦”分為限期整改、分片督辦、重點約談、啟動問責四個階段。限期整改階段(交辦之日起3個月內)為重點化解階段,由區林業局在案件交辦起1個月內對案件及時查處到位,各鄉鎮(街道)及違法責任主體自收到案件起3個月內對交辦案件完成整改。后三個階段整改期限分別為超期1個月內、超期2個月內和超期3個月內,整改對象為前一階段未完成整改問題,對應督辦責任人為“五山”片區林長、區常務副總林長、區總林長。
二是整改措施具體化。情況通報、約談督辦、考核機制、問責機制等多措并舉,分類施策、強力推進。整改期限內的案件,由“五山”片區林長、區常務副總林長約談督辦。超過整改期限的案件,同時采取約談督辦、考核、問責措施。存量問題未完成整改和新增問題超期2個月仍未化解的案件,由區總林長對未完成任務的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并對鄉鎮(街道)及有關責任單位等年度綜合目標考核采取倒扣分制,最高扣10分,取消評優選先資格,啟動相關問責機制。新增問題,一般性問題較上年降幅低于50%的鄉鎮(街道)納入年度綜合目標考核;一般性問題總量不降反增,或發生違法侵占公益林超過5畝、一般商品林超過10畝、違法毀林超過10畝等重大問題的,實行年度綜合目標倒考核扣分制,最高扣10分。多項措施形成高壓態勢,有效避免認識不到位、行動遲緩、措施不力、整改不徹底現象,確保各項問題按時整改到位。
三是整改責任明晰化,明確各鄉鎮(街道)和有關單位責任。各級林長和有關單位負屬地主體責任和屬事監管責任,加強統籌協調力度,建立和落實林長巡查、問題整治等日常管理制度。區總林長辦公室發揮牽頭抓總的作用,將“化存控增行動”納入林長制考核的重要內容,督促各鄉鎮(街道)抓好問題排查整治,并每月召開會議研判并將全區化解整改進度進行通報,適時考核工作進度。各“五山”片區副總林長及區級責任部門聯系鄉鎮(街道)及相關單位,督促和檢查有關工作,定期召開會議聽取、研究片區所涉森林資源問題化解推進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