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劉俊華
通訊員 杜玉婷 楊露
3月8日下午,湖北宜昌市委市政府召開“清違行動”動員視頻會,打響城區清違攻堅戰。
3月9日,宜昌市城區“清違行動”新聞發布會公布了《宜昌市城區“清除違法建設行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并回答記者提問。
宜昌市人民政府自2018年11月1日施行《宜昌市城區禁止違法建設管理辦法》(市政府令第3號)以來,各區各部門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和市禁違辦的具體組織下,敢于向新增違建“亮劍”,勇于向積存違建“開刀”,拆除了一批反映集中、影響突出的違法建設,遏制住了違建蔓延勢頭,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但總體形勢仍不容樂觀,特別是積存違建總量依然較大,嚴重破壞城市形象,危害公共安全,損害公平正義。因此,市委、市政府決定用一年時間全面清除城區積存違建,向非法利益格局“宣戰”,向違法違規行為“開刀”。
宜昌市“清違行動”視頻動員會上,市領導再次強調,是“清除違法建設”而不是“拆除違法建設”,“清除”就是要清倉見底,就是要堅決清零。
按照“統一領導、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協調聯動、防控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用一年左右的時間,在宜昌城區開展“清除違法建設行動”(以下簡稱“清違行動”),全面清除積存違法建設,拆除違法建設面積不低于100萬平方米,到2022年底基本建成“無違建城區”。
同時,縣市也要同步開展清違行動,要把開展清違行動與筑堡工程、文明典范城市創建、“擦亮小城鎮”、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鄉村振興等工作結合起來,年底前與城區同步實現違建清零。
宜昌市城管委同步向全市發布了《開展“清除違法建設行動”的通告》,主要明確了四個方面的內容:
違法建設界定
違法建設是指依法應當取得但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或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規定進行建設或使用建(構)筑物的行為以及由此產生的建(構)筑物。
“清違行動”范圍
包括西陵區、伍家崗區、點軍區、猇亭區、夷陵區、宜昌高新區全域范圍。
違法建設自拆時間節點和助拆、強拆要求
違法建設當事人自本公告之日起2個月內自行拆除,自行拆除確有困難的,可向轄區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申請助拆。逾期未自拆或未申請助拆的,依法強制拆除,拆除費用由違法當事人承擔。
黨員及公職人員必須向組織如實申報,并主動拆除,對隱瞞不報、整改不及時或者拒不整改的,組織、紀檢部門將依法依規處理,同時限期拆除或依法強拆。
3月為全面宣傳發動、開展自查自糾,4月至9月為全面攻堅階段,9月下旬至年底為拔釘掃尾階段。
舉報方式
廣大市民可通過“宜昌城市管理”微信公眾號“違建舉報”平臺或電子郵件舉報違法建設。
郵箱:ycwfjsjb6236907@163.com
城管部門將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個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