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訊(記者湯煒瑋、通訊員田第潘)3月10日,武漢市武昌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召開會議,審議并通過了《關于建立落實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銜接協調機制的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全面依法治國深入推進,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發生轉化,刑事犯罪結構發生明顯變化,嚴重暴力犯罪大幅減少,輕微刑事犯罪大幅攀升。2021年4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在有關文件中明確提出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2022年初,武昌區檢察院對近五年轄區內刑事犯罪案件進行了全面總結和分析,根據地區刑事犯罪結構特征和變化趨勢,向區委專題報送了相關建議。
本次審議通過的《暫行辦法》共24條,對偵查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和司法行政機關在偵查、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審判等辦案環節如何協同落實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加強銜接配合作了細化規定,為政法干警在依法履職過程中敢于作為、勇于擔當提供了制度保障。
“少捕慎訴慎押,不是不捕不訴不押,是要嚴格、準確、規范地把握逮捕、起訴、羈押的法定條件,在嚴厲打擊暴恐等危害社會穩定的嚴重犯罪的前提下,對絕大多數輕罪案件體現當寬則寬,慎重逮捕、羈押、追訴,對于強化人權司法保障、促進社會和諧、加強犯罪治理、節約司法資源具有重要意義。貫徹好這項刑事司法政策、各政法單位形成合力,是以司法履職助推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具體體現,有利于進一步推進全面依法治區。”武昌區委政法委有關負責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