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通訊員 馬輝、鄧麗)2022年3月9日,南漳縣公安局交警二中隊民警在水鏡大道巡邏時查獲一輛使用摩托車牽引車輛違法行為,及時消除一起交通安全隱患。
10時22分,二中隊民警正在巡邏時,發現前方有一輛拖著“長尾巴”的三輪摩托車正在前方緩緩行駛,“長尾巴”上還坐著一男子,駕駛員歪著身體壓低頭正在駕駛,民警立即示意車輛靠邊接受檢查。經初步觀察,該輛三輪摩托車上裝載有十根十余米長的天然氣管,由于氣管太長,為了防止氣管拖地,后面又用了一個自制小拖車將氣管托起,且只用了一根帶子捆扎,讓三輪摩托車變身成了一個“拖板車”,“拖板”上還坐著一個隨行者,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隱患。
經查,駕駛員劉某(男,58歲,方廟集村2組)無證駕駛改造車輛運載天然氣管至花石橋天然氣公司,由于管子太長不好裝載,為了節約成本方便載貨就將自己的三輪車改造后運送氣管。民警隨即對劉某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強調了無證駕駛,使用摩托車牽引車輛交通違法行為對道路交通安全造成的嚴重隱患。經過民警的教育,劉某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在民警的監督下現場將貨物卸下,收起了“小拖車”,消除了安全隱患。
民警依據相關法規對劉某無證駕駛違法行為做出了罰款500元處罰;對其使用摩托車牽引車輛的違法行為做出了罰款200元處罰。合并處罰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