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民營企業涉經營犯罪,檢察機關辦案中促其合規整改,6個月后,經第三方嚴格評估、確認合格,依法決定不起訴。該企業整改后生產經營步入正軌,新增投資上億元,帶動就業上百人。
此案例寫入2022年全國兩會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備受關注。
這是湖北省檢察機關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一個生動實踐。省檢察院介紹,截至今年3月,全省檢察機關共辦理企業合規案件102件,涉及企業123家、企業相關責任人員176人。
涉案企業合規檢察改革試點,是指檢察機關對于辦理的涉企刑事案件,在依法作出不批準逮捕、不起訴決定或者根據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提出輕緩量刑建議等的同時,針對企業涉嫌具體犯罪,結合辦案實際,督促涉案企業作出合規承諾并積極整改落實,促進企業合規守法經營,減少和預防企業犯罪。
通俗地說,開展涉案企業合規改革試點直接目的是加強對涉案企業的合規“矯治”,防止不當辦一個案件,垮掉一個企業;從長遠看,就是要帶動相關行業領域的合規建設,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
這是一項有“檢察溫度”的改革試點工作,向企業傳導合規理念,幫助企業醫治成長過程中的“病癥”,依法引導企業“走正道”。
2021年3月,自被最高檢確定為涉案企業合規改革試點省份后,湖北省檢察機關就蹄急步穩地開始推進。
從方案制定到案件辦理,從實踐探索到總結提升,經過一年多探索,省檢察院明確提出“建立一套完善的工作制度,形成一套適應不同企業類型的辦案模板,打造一支專業化的辦案團隊,辦理一批具有典型意義的合規案例,推出一批高質量的理論調研成果”的“五個一”企業合規總體工作思路。
湖北省檢察院注重加強制度設計,確保試點工作有章可循、有條不紊:2021年4月,省檢察院在法律框架內創新,出臺《關于開展涉案企業合規改革試點的實施方案》《涉案企業合規改革試點案件指導把關工作規程》,形成“1+N”制度體系;2021年9月,省檢察院會同省司法廳等8個部門共同成立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管理委員會,會簽管委會及第三方監管人管理暫行規定等配套文件,為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運行的規范性、中立性、專業性提供制度保障。
但是,合規改革并不是涉案企業的“免罪金牌”。隨州檢察機關在辦理某公司非法占用農用地案中,針對企業整改不到位、評估不合格等情況,依法提起公訴,堅決防止利用假合規逃避刑事制裁。
目前,這項改革已在全省推開。
(湖北日報全媒記者 周壽江 通訊員 段軍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