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訊(記者胡雯潔、通訊員文月、程敏、實習生張小倩)近日,湖北省減災委員會正式下發《關于加強城鄉綜合減災示范創建工作的指導意見》,提出到“十四五”末,全省新增創建10個全省綜合減災示范縣、50個全省綜合減災示范鄉鎮(街道)、500個全省綜合減災示范社區(村),其中農村社區不少于300個。
自2021年以來,全省各級減災委及其成員單位扎實開展綜合減災示范社區(村)創建工作。目前,全省27370個社區(村)共創建省級綜合減災示范社區1375個、全國綜合減災示范社區703個。在此基礎上,為進一步健全風險防范化解機制,推進基層治理創新,健全基層應急管理體系,做好城鄉基層綜合減災工作,此次綜合減災示范創建工作將重點支持多災易災地區、農村社區開展綜合減災創建工作,重點支持創建綜合減災示范縣(市、區)、示范鄉鎮(街道)的地區減災項目建設。創建過程將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以自愿申報與擇優推薦相結合、上級部門考核與社會監督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創建工作包括組織申報、材料審核、評選推薦、公開公示、審定命名等環節。對最終確定創建的名單將進行公示,公示期滿后,報經省減災委員會命名,并擇優向國家減災委推薦命名全國綜合減災示范單位。對已命名的綜合減災示范單位,省減災委每年將組織抽查,對發現的問題要求限期整改,限期整改沒有通過復核的終止榮譽,收回牌匾。
《指導意見》要求,各地要將綜合減災工作納入地方政府防災減災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建立健全工作評價和考核體系,同時納入創建文明城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鄉村振興等考評范圍,對綜合減災中做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每個市(州)應爭創不少于1個綜合減災示范縣、不少于2個綜合減災示范鄉鎮(街道),每個縣(市、區)爭創不少于3個全省綜合減災示范社區(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