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黃忠
通訊員 汪錦
3月25日,極目新聞記者從湖北省禁毒辦獲悉,該辦決定從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省集中開展吸毒人員駕駛機動車問題專項整治,嚴厲打擊吸毒后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確保道路交通安全。
近年來,毒駕已成危害交通安全一大隱患。湖北省禁毒辦有關人士介紹,此次專項整治將對有機動車駕駛證、曾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名下有機動車的吸毒人員摸底排查,通過數據共享共用比對、走訪調查、摸排查控,以及對校車、公交車、危險貨物運輸車、出租車、網約車駕駛人和其他從事危險崗位工作的駕駛人開展吸毒核查篩查,最大限度消除毒駕風險隱患。
據悉,各地禁毒、治安、交管等警種部門將聯合開展設卡抽查、隨機檢查,共同查處毒駕違法行為。
該人士介紹,遇到下列情形要嚴查:涉嫌危險駕駛犯罪或者交通肇事犯罪;機動車行駛軌跡異常;駕駛人言語、舉止明顯異常;駕駛人有精神萎靡不振、反應遲鈍、精神恍惚、情緒失控、神智不清、目光呆滯等吸毒特征;駕駛人有皮膚潰爛、手臂有注射針孔以及其他戒斷癥狀等吸毒表現;駕駛人有吸食、注射毒品前科記錄;群眾舉報控告駕駛人吸食、注射毒品;在機動車上查獲吸毒工具、疑似毒品。
“對查實吸毒后駕駛機動車的吸毒人員,將依法處罰并及時注銷駕駛證,吸毒成癮的要依法責令社區戒毒,成癮嚴重的依法決定強制隔離戒毒。”該人士介紹說。
極目新聞記者了解到,交管部門在受理駕駛證申領業務時,將按照《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要求,認真查詢、核實申請人信息,對3年內有吸食、注射毒品行為或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措施未滿3年,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未戒除的,不予核發駕駛證。對被決定強制隔離戒毒、責令社區戒毒、社區康復的吸毒人員,要核實人員身份信息時要核實其是否具有駕駛資格,對有駕駛資格的,要及時通報交管部門依法注銷,收回吸毒人員已注銷的機動車駕駛證,交由交管部門依法處理。
防范毒駕,排查是關鍵。湖北省禁毒辦將積極推動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督促運輸企業全面落實從業人員入職體檢、在崗運營期間的涉毒篩查等制度,對有吸毒跡象的,要調離駕駛崗位,并立即報告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和所在地公安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