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桃江交通部門在依法處理一件不停車檢測系統動態稱重儀檢測報警案件時,發現大貨車駕駛員采取壓線方式逃避超限檢測,根據《湖南省治理貨運車輛違法超限超載“一超四究”制度(試行)》規定,依法移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處理。
1月17日11時33分,桃江縣內S223線K216+700M不停車檢測系統動態稱重儀檢測并報警。檢測數據顯示:車牌湘HA***9、軸數6軸、車速56km/h、車貨總重54.51噸,超限5.51噸、超限率11.2%。桃江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及時將這一違法信息電話告知當事人,要求其盡快來單位接受處理。在進一步調查處理過程中,執法人員通過“治超監控系統”對其車輛進行信息比對時,發現該車駕駛員采取故意壓線方式逃避稱重檢測,其行為涉嫌違反《湖南省治理貨運車輛超限運輸不停車檢測非現場執法實施辦法(試行)》第二十條第二款之規定,即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貨運車輛跨道、壓線、故意遮擋、污損或者使用偽造的機動車號牌等方式逃避不停車超限檢測的交通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罰記分。鎖定相關證據后,該大隊依法將此案件移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