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丁偉
視頻剪輯 王鵬
3月27號上午河南省長葛市坡胡鎮孟排村7歲女孩丁某欣離家失蹤,經家人、當地警方和救援隊多方搜尋,兩天后,女孩遺體被發現(極目新聞此前報道)。29日下午,公安部兒童失蹤信息緊急發布平臺發布消息稱,同村村民婁某林(男,76歲)有重大作案嫌疑,已于29日上午9時許被警方抓獲。據了解,該嫌疑人曾接受河南當地媒體直播采訪時還提供“線索”,謊稱丁某欣上了一輛汽車走了。
此事引發網友關注。有網友稱嫌疑人已滿75歲,是否會影響量刑?有律師分析,根據《刑法》規定,審判的時候已滿75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7歲女孩不幸遇害,嫌疑人竟是同村76歲老人
3月27號上午9時許,河南省長葛市坡胡鎮孟排村7歲女童丁某欣離家失蹤。29日下午2時許,救援人員和多位村民告訴極目新聞記者,失蹤女孩已找到,但已遭遇不測。
據北京青年報3月29日消息,經當地鎮政府確認,失蹤兩天的河南長葛7歲女孩已遇害,同村一名70多歲老人被警方帶走調查。
29日下午,公安部兒童失蹤信息緊急發布平臺發布消息稱,長葛坡胡鎮孟排村丁某欣(女,7歲)于3月27日上午8時在本村玩耍時失蹤。長葛市公安局立即啟動兒童失蹤快速查找機制和命案工作機制開展工作。經工作,本村的婁某林(男,76歲)有重大作案嫌疑。3月29日上午9時許將婁某林抓獲,經審訊,犯罪嫌疑人婁某林供述了作案經過,作案后并拋尸。警方根據其供述,于29日上午11時許在孟排村西、高速引線西側小樹林路旁垃圾坑內發現丁某欣遺體。目前,案件正在辦理中。
曾接受媒體采訪,謊稱女孩上車離開
據媒體報道,嫌疑人婁某林還曾接受河南當地媒體的采訪并提供“線索”稱,失蹤的女孩坐上車離開了。
從當時的采訪視頻可以看到,面對記者的詢問,婁某林的回答顯得有些前言不接后語,其自稱看到女孩上了一輛汽車,當記者問車子是什么顏色時,婁某林竟一時不知如何作答。而巧合的是,在直播時就有網友留言提醒:“關注下這個老人。”
嫌疑人曾接受媒體采訪(截圖)
29日上午,被害女孩的母親郭女士曾表示,村里有人說看到女兒被拽上一輛面包車帶走,但是并沒有相關的可靠證據,郭女士還表示,他們已將該線索匯報給了當地警方。
隨后,極目新聞記者向當地警方求證此消息的可靠性,工作人員稱該消息并未得到證實。
“后來聽村里人說,那個接受采訪的就是嫌疑人婁某林本人,感覺特別震驚。”30日下午,一位曾接觸過嫌疑人的人士稱,嫌疑人與被害女孩家里相距并不是很遠。
據北京青年報報道,一位曾擔任村干部多年的人士透露,嫌疑人在村里人緣關系較差,與兒女關系也不好。嫌疑人多年前曾砍傷親弟弟脖子,侄子上前勸架時還被砍傷鼻梁。嫌疑人還曾因容留婦女賣淫坐牢。
律師稱75歲以上老人不適用死刑,特別情況除外
北京大成(武漢)律師事務所柴欣律師表示,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時該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審判的時候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特別殘忍手段”一般是指給被害人肉體上帶來極大痛苦、公眾心理上難以接受的作案手段,包括采用毀容、挖人眼睛、砍人雙腿、斬首、開腸破肚、電鋸殺人等極其兇殘狠毒、大大超出人性范圍及倫理道德范圍的殺人手段。就本案而言,犯罪嫌疑人是否屬于以特別殘忍手段殺人有待法官據實判定。如果認定屬于,有可能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經最高院核準后執行。如果法官判定不屬于,大概率會判“死緩”,也就是指緩期兩年執行死刑,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以后,減為無期徒刑;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二年期滿以后,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節惡劣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后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