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關前裕
通訊員 秦英 張君
車是拼裝的、牌照是假的,沒有駕駛證,還醉酒后駕駛,湖北省十堰市鄖陽交警查獲一名毫無畏懼的駕駛員劉某奇時,被驚呆了。因同時涉嫌觸犯多項交通違法行為,駕駛員劉某奇將依法受到法律的嚴懲。
近日,十堰市鄖陽交警一中隊在處理一起車輛剮擦的輕微交通事故時,例行對肇事駕駛員進行檢查時發現,駕駛員劉某奇所持E型駕駛證于2021年9月29日因飲酒后駕駛報廢車被市交警四大隊依法吊銷;交警當場使用呼氣式酒精測試儀對其進行測試,其呼出氣體的酒精含量為144.0mg/100ml,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在對其駕駛的正三輪摩托車進行檢查時,民警又發現其三輪車牌照屬于一輛二輪摩托車牌照,發動機也屬于一輛二輪摩托車的發動機。
據劉某奇交代,3月11日16時10分許,其駕駛三輪摩托車,由鄖陽區楊溪鋪鎮往鄖陽區譚家灣鎮方向行駛,行駛至鄖陽區譚家灣路口東茶亭時,與小轎車發生刮蹭,駕駛員王某報警。本人反映,平時有些小酒癮,沒事的時候喜歡喝兩口。但當日中午沒有喝酒,是前一天半夜起床時喝了一點,大約有二兩多,早上臨出門時又喝了一杯,大約也有二兩多。車子是在一個廢品收購店里換的,不知道是這輛車是拼裝、套牌。
經相關機構鑒定,被民警查處時,劉某奇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50.86mg/100mL,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同時,該車輛也屬于拼裝車輛,并且是“套牌”。
據辦案民警介紹,劉某奇因涉嫌多項交通違法行為,其將因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被行政拘留3至5日,罰款500至1000元;同時將因駕駛拼裝車被處罰款500至2000元。另外,劉某奇因醉酒駕駛機動車,已涉嫌危險駕駛罪,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