繪圖/劉陽
□楚天都市報極目新聞評論員 吳雙建
熱點熱議
近日,成都高新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火鍋店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經鑒定,2018年4月至2020年11月22日,成都高新區起航巴蜀印象火鍋店生產、銷售添加“老油”的火鍋鍋底金額達137萬余元。法院判處該店負責人付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260萬元,并向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起訴人成都高新區人民檢察院支付賠償金1376.028萬元。(據4月5日紅星新聞)
聲音
《工人日報》:用“懲罰性賠償”守護舌尖上的安全,不少網友表示大快人心。強化食品領域公益訴訟檢察工作、加大對食品安全領域不法商家的處罰力度,體現了有關部門對食品安全問題的零容忍和對民眾生命健康權的高度重視,也是司法機關弘揚公正、法治、誠信的具體體現。
付某某指使員工,利用“地溝油”提煉“老油”,對外銷售供顧客食用,行為非常惡劣。現在,他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不僅被罰260萬元,還需支付1376萬元的賠償金。目前,記者調查發現,天眼查上顯示該店已被注銷,網絡平臺上也搜不到該店。
付某某的下場,值得其他餐飲行業的負責人,好好學習警示,要敬畏法律法規,敬畏消費者。否則,悔之晚矣。
火鍋店違法犯罪,當然是利益的驅使。但我們要看到,即使就是算小賬,付某某的行為也是不值得的。兩年多時間,“老油”鍋底,也賣出去了137萬元,說明這個店鋪的生意還是相當不錯的,不是需要壓榨成本才能賺錢。再說,提煉地溝油也需要成本,使用正規的食用油,又能少多少利潤呢?究其根本,不是錢多錢少的問題,還是從事這個行業的他,黑了良心。
黑良心的老板,受到嚴懲,我們拍手稱快。只有嚴懲,才能讓黑心老板改邪歸正。正如網友所言,食品安全是民生問題,從事的人要有良心、有道德,也需要法律的監管和監督。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這起案件中巨額的公益賠償金,加大了對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的懲處,形成了強大的震懾效應。也就是說,如果有消費者在這兩年多的時間里,在這家火鍋店就餐過,購買或食用了他們的“老油”鍋底,只要能提供證據,理論上都是可以獲得賠償的。
當前,并不確定該火鍋店的老板,能承擔得起這個罰金,消費者也未必能領到罰款,但是從一個側面,再次明晰了食品安全的紅線。洞穿了紅線,就是高壓線,一劍封喉,沒有了翻身的機會。
用“地溝油”做鍋底的火鍋店,并不只有高新區起航巴蜀印象火鍋店。小龍坎陜西榆林市一家加盟門店,兩年內制售2噸地溝油,2020年當地法院判處多名負責人獲有期徒刑以及并處罰金。但這起案件中,并沒有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是否附帶公益訴訟,在食品安全行業,說明也需要一個規范,以保障案件處理的公平和公正。
總而言之,法律法規只有全方位亮劍,對使用“地溝油”的火鍋店進行圍剿,才能讓行業激濁揚清,才能讓消費者享受“火鍋的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