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訊(通訊員張新兵、吳練)近日,省委依法治省辦印發通知,即日起至9月30日在全省部署開展法治化營商環境專項督察行動,進一步促進省委、省政府關于優化營商環境各項工作部署的落實,全面了解情況、發現問題、督促整改,切實形成推進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的強大聲勢。
《通知》明確,此次督察行動由省委依法治省辦組織統籌,省直相關單位參與,省市縣三級聯動,采取自查自糾和實地督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在各地各單位全面自查自糾的基礎上,拓展問題線索收集渠道,建立問題線索收集平臺,面向社會廣泛征集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問題線索。堅持“明察”和“暗訪”相結合,采用“四不兩直”方式,帶著問題線索,以“小分隊”形式,開展“暗訪式”“突擊式”“點穴式”等常態化督察,增強針對性與實效性。
此次專項督察行動重點包含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湖北省優化營商環境辦法》情況,破除部門藩籬,清理隱性準入壁壘,實施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情況;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落實情況;構建包容審慎監管體系,統一行業執法標準和尺度,糾治趨利性、選擇性、關系性執法的情況;依法嚴厲打擊侵犯知識產權行為,強化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情況;依法保障企業平等參與市場競爭的情況;推進“新官不理舊賬”等政府違約失信問題專項治理情況;加大司法保護和服務力度,最大限度減少對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影響的情況;全面清理違法違規的涉企收費、檢查、攤派事項和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的情況;推進公共法律服務資源優化整合,為市場主體提供優質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務情況等九方面。
《通知》強調,開展法治化營商環境督察是督促各地壓緊壓實營商環境建設責任的有力抓手,各地要把專項行動作為當前重要任務,認真研究部署,組織開展督察,切實抓緊抓實。
省直相關單位要結合職能職責對本行業本領域開展法治化營商環境督察,此次督察專項行動開展情況將納入年度法治建設績效考核重要內容,納入年度司法行政系統對各地業務工作評價、營商環境評價評分的重要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