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報極目新聞訊(記者黃忠 通訊員劉怡廷 王亦凡 肖克)“謝謝檢察官,現在我的賬戶解封了,再也不用擔心那無中生有的債務了。”4月7日,陳某高興地向電話回訪的黃石市下陸區檢察院檢察干警說道。
下陸區檢察院承辦檢察官介紹,2016年4月,陳某因家中急需現金,向王某借款15萬元,并出具了借條,借條中注明以其房屋作抵押。同年10月,陳某便還清了15萬元借款。次年12月,陳某欲再向王某借款30萬元,但與其簽訂借款合同后,王某以手頭資金緊張為由未實際出借該筆款項。此后,陳某便外出打工。而王某卻在2019年3月21日向法院起訴,要求判決陳某向其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30余萬元。
由于陳某未到庭應訴,法院依據王某所提交的相關證據對借款事實進行確認,支持了王某的訴訟請求,并以公告的方式向陳某送達一審判決。直至銀行賬戶和房產被依法凍結和查封,陳某才知道自己被王某起訴了。
2020年7月,陳某到下陸區檢察院申請監督,稱其還清借款后,竟然被借款人起訴至法院要求再次還錢,請檢察機關進行民事法律監督,還其清白。
“為何實際借款金額僅15萬元,王某的起訴金額卻是30萬元?”承辦檢察官告訴極目新聞記者,通過多方調查走訪,最終查明陳某已通過銀行轉賬向王某償還了15萬元借款,王某還于當天向陳某出具了還款收條,且現有證據也不能證實王某與陳某之間還存在30萬元的借款事實?!敖Y合分析全案證據,我們認為現有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遂向法院發出再審檢察建議?!背修k檢察官介紹,2021年6月當地法院再審,依法撤銷原審判決、駁回王某的全部訴訟請求。
王某不服一審法院再審判決提起上訴。去年底,黃石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依法維持了一審法院的再審判決。至此,陳某再也不用背負莫須有的30萬元巨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