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報極目新聞訊(記者劉閃)昨日,極目新聞記者從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營業管理部獲悉,為切實規范征信活動,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征信業健康發展,人行武漢分行營管部決定開展武漢市“征信修復”亂象專項治理“百日行動”,面向全社會征集“征信修復”和違規經營征信業務的線索。舉報電話027-65615669、郵箱pbcwhygbzx@163.com。
信用報告作為當前最主要的征信產品,是信息主體社會經濟交往的客觀記錄。若信息主體認為征信機構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錯誤、遺漏的,有權向征信機構或信息提供者提出異議,要求更正。提出征信異議不收取任何費用。但如果當事人個人信用報告中的不良信用信息是客觀真實存在的,任何機構、任何人都無權進行修改或者刪除。信用報告中的不良信用記錄保存期限是5年,在5年內保持良好的還款習慣,5年后不良信用記錄將不再顯示在信用報告中。
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營業管理部征信管理處介紹,本次治理工作主要是針對武漢轄內危害性大、群眾反映強烈的“征信修復”亂象問題,重點關注以下幾類企業:注冊地在武漢且名稱或經營范圍含“征信”字樣,但實際未開展經營的企業,以及不具備征信業務資質從事個人、企業征信業務活動的企業;以“清除不良信用記錄”“征信修復”“征信洗白”等名義進行虛假宣傳、詐騙或違規開展個人信用報告查詢、買賣個人信息等業務的企業;以“征信修復”培訓名義,非法收取高額培訓費、加盟費或通過代理、掛靠已備案企業征信機構等方式違規開展征信業務的企業。
此次專項整治行動要求,對未獲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批準從事個人征信業務的企業,請立即停止經營個人征信業務;對未獲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備案從事企業征信業務的企業,請盡快提交備案申請,未獲準備案前不得從事企業征信業務;對已經登記注冊,企業名稱或經營范圍中包含“征信”字樣的,實際上未從事征信業務的企業,建議盡快在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辦理企業注銷或變更企業名稱及經營范圍,刪除“征信”字樣;對近期擬注冊成立經營征信業務企業的,建議其向當地人民銀行征信管理部門咨詢了解批準或備案條件;對假借征信名義進行虛假宣傳,以“征信修復”名義開展牟利活動或以加盟、代理、掛靠等方式違規開展征信業務的企業,應立即停止虛假宣傳和違法詐騙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