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通訊員 歐陽智慧、王潔)4月11日,保康民警在進村入戶開展反詐宣傳活動時,協外抓獲一名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在逃人員。民警提醒:切勿出借、轉賣銀行卡,因蠅頭小利而觸犯法律,不值當!
4月10日16時許,保康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民警在該縣城關鎮東坡村開展入戶反詐宣傳時,發現河北警方通緝的網上在逃人員蔡某回鄉線索后,立即組織警力摸排布控。但蔡某剛剛外出,不在家中。于是,民警決定在其回家的必經之路蹲點守候。一小時后,犯罪嫌疑人蔡某落網。
經查,蔡某38歲,保康縣城關鎮人。2022年4月6日,犯罪嫌疑人蔡某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被河北省臨西縣公安局列為網上追逃人員。經審訊,蔡某對其販賣銀行卡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民警審訊網逃人員蔡某。通訊員供圖
4月11日上午,犯罪嫌疑人蔡某已移交辦案單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之中。
警方提醒:公安機關將持續嚴厲打擊涉“兩卡”違法犯罪,廣大市民切勿因眼前小利而出售、出借個人電話卡、銀行卡及支付寶等資金賬戶,否則一旦淪為犯罪分子的“幫兇”,將會受到法律的嚴懲。若發現身邊有買賣“兩卡”等違法犯罪行為,請立即向公安機關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