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男子鄭某因為盜竊車內財物被米莊派出所依法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4月10日上午9點半,米莊鎮居民王先生報警稱,自己前一晚將汽車停在蓮花路附近,早上發現車內被人翻動,部分財物丟失。
王先生回憶,他離開前確實按動了遙控鑰匙的鎖車鍵,但是不敢確定車是不是鎖住了。丟失的財物有兩瓶半的12年白云邊白酒,4包荷花牌香煙,1個藍色雙肩包,包內有2個焊機滑塊、1塊定制鋰電池,共計價值1000余元。
米莊派出所民警調取路邊監控錄像,很快鎖定了嫌疑人鄭某,并通過走訪排查找到了對方工作地點。當天下午,鄭某主動到派出所投案,并退回了全部盜走的財物。
鄭某交代,4月9日晚上9點,他夜跑路過王先生的車時發現車內有燈光,他順手一拉,車門開了。一時間,鄭某起了歹心,在車內翻找,偷走了煙酒等物品。
民警提醒王先生及廣大車主,停車離開前,一定多拉幾次車把手確定落鎖,并且盡量將車停在有監控覆蓋的區域,不要在車內存放貴重財物。
記者:陳莉莉 通訊員:羅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