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余皓
通訊員 陸成雄
“你是否同意轉讓股權?”
“同意,我同意轉讓股權。”
“那好,你同意后,我們將協助你與合作社辦理股權轉讓手續……”
4月12日,極目新聞獲悉,漢川市人民檢察院通過遠程視頻連線,30分鐘就解決了一起股權轉讓難題。
原來,夏某是養鴨專業合作社的8名股東之一,2021年因涉嫌犯罪被羈押在市看守所,近日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即將轉至監獄服刑。
“合作社年銷售數千萬元,現出現股東犯罪被判刑,將極大影響合作社正常運營和今后發展,犯罪的股東必須退出合作社。”針對夏某犯罪后不能繼續履行股東權益,該合作社擬召開股東會,作出夏某不再擔任合作社股東以及將夏某股權轉給其他股東的決議。
然而,由于合作社其他股東不是夏某家屬,不能到看守所與夏某見面,得不到夏某本人是否同意轉讓股權的明確意見。
該合作社負責人抱著試試看的態度,向漢川市檢察院電話反映合作社這一困難,該院檢察長當即明確表態支持。
3月31日上午10時許,該院檢察官通過視頻連線,向羈押在看守所的夏某出示了合作社股東會議關于將夏某股權轉讓給其他股東的決議書,并代表合作社征求夏某的意見。夏某在向檢察官詢問并了解股權轉讓相關問題后,明確表示同意轉讓股權。隨后,檢察官趕到看守所,將合作社決議書交與夏某簽字并按上手印。至此,從與夏某視頻連線到夏某簽字同意轉讓股權,全程用時不到30分鐘,圓滿解決了合作社股權轉讓難題。
目前,該合作社已順利辦結股權轉讓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