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記者從長沙縣自然資源局獲悉,為進一步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全縣將重點針對2021年以來新發生的坑塘水面占用耕地行為,開展坑塘水面占用耕地行為專項整治。
據了解,依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非法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或挖塘養魚的,逾期不改正的,將按照占用面積處耕地開墾費2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耕地開墾費每畝約7萬元)。此外,對達到占用基本農田5畝以上或耕地10畝以上或其他土地20畝以上的違法用地,涉及政府(政府背景)主體違法的,將被進行直接立案查處。對達到占用基本農田3畝(含)以上至5畝或耕地5畝(含)以上至10畝的違法用地,省自然資源廳將進行掛牌督辦,由市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進行立案查處。對達到占用基本農田5畝以上或耕地10畝以上或其他土地20畝以上的違法用地,涉及市場主體違法的,省自然資源廳將把案件線索移交省人民檢察院,由省人民檢察院交辦有管轄權的市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益訴訟。此外,將對涉嫌違反黨紀政紀的線索,移送紀委監委。
“本次納入整改范圍的圖斑,將逐宗明確整治措施、整治時限、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堅決按期整治到位。”縣自然資源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切實理順工作機制,全面推進“田長制”,有計劃、分階段推出包括下達責令限期整改文書、適時移送執法部門等“長牙齒”的硬舉措,并加大宣傳力度,形成良好氛圍,助力專項整治落地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