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王峻
通訊員 田肖乾
“警察同志,我就釣個魚,應該不犯罪吧?”長江魚尾洲岸邊,正在用“三本鉤”釣魚的謝某向民警辯解。
2022年4月 11日,長航石首派出所民警在長江石首段魚尾洲水域巡邏時發現有人釣魚,民警立即上前準備勸離,待謝某收鉤時發現其竟然使用了“三本鉤”。
謝某使用的漁具為擬耳復鉤并含有9個釣鉤,屬于《農業農村部關于發布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用漁具名錄的通告》內規定的禁用漁具。如果使用這個多鉤擬耳復鉤捕魚,只要有一枚魚鉤鉤住魚嘴,魚兒在拼命掙扎的過程中,另外幾枚魚鉤很容易刺入魚體其它部位,使魚兒難以逃脫,對魚類危害非常大。
謝某使用禁漁漁具在長江重點保護水域進行非法捕撈的行為,已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目前謝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2021年11月1日,農業農村部依據相關法律規定發布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用漁具名錄,漁具類別有漁網、釣具、耙刺等工具,其中釣具包括定置延繩真餌單鉤、漂流延繩真餌單鉤、擬餌復鉤(釣鉤數7個及以上)、真餌復鉤(釣鉤數7個及以上)。此通告的發布將有利于加強長江水生生物資源保護,推進水域生態修復,依法嚴懲非法捕撈等危害水生生物資源和生態環境的各類違法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