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訊 (記者包東喜、胡雯潔、通訊員李偉)“如果當時現場產生一丁點兒的靜電火花,后果不堪設想。”4月12日,武漢市江岸區應急管理局?;乒ぷ魅藛T回憶起去年5月查處非法加油窩點仍記憶猶新。
去年5月17日,江岸區應急管理局行政執法人員在江岸區金橋大道30號附4號執法檢查時,發現當事人蔡某某未經依法批準,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在民用建筑室內擅自設置非法加油點從事危險化學品汽油儲存經營等高度危險的作業活動。執法人員當場扣押轉運汽油2146升,小型加油機1臺,儲油箱1具,加侖桶11個。
“現場電線裸露,開關燈具插座是非防爆的,加油機未靜電接地,加油作業人員未穿防靜電服裝等等,現場充斥著濃烈的汽油味。”參與此次執法的工作人員說。專家風險評估顯示,蔡某某所設非法加油點不具備必要安全條件,存在多處事故隱患,極易導致火災爆炸事故;且加油點緊貼住宅、人行道等,一旦發生事故將造成大量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具有導致重大傷亡事故或其他嚴重后果發生的現實危險。
去年5月27日,武漢市江岸區應急管理局將該案件移送到公安機關進一步審理,依法追究責任。同年8月13日,蔡某某犯危險作業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