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黃忠
通訊員 饒勛 李玉玲
“真沒想到,一條留言就解決了我們兄弟的大問題,現在我們工作很順利!”4月15日,湖北省孝昌縣檢察院承辦檢察官在進行回訪時,得到當事人的充分肯定。
事情還得從今年1月說起。當時,孝昌縣檢察院收到群眾網上留意:當地鄉鎮派出所錯誤出具未成年人《違法犯罪記錄證明》,申請檢察機關依法監督。
受理當事人喬某某的申訴后,孝昌縣檢察院行政檢察部門、未成年人檢察部門、公益訴訟檢察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一方面核實當事人反映的情況,一方面積極與當地公安機關保持溝通。
檢警召開磋商座談會
原來,今年1月,孝昌籍的喬某某與其哥哥在外地找到新工作,在辦理入職手續前,委托他人到當地派出所辦理《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派出所工作人員查詢到,喬氏兄弟在未成年時,有刑事拘留記錄,因此向委托人出具了《違法犯罪記錄證明》。“有這個記錄,我們的工作肯定黃了。”得知結果后,兄弟倆一度有些消沉。抱著試試看的心態,弟弟喬某某在12309中國檢察網上給孝昌縣檢察院留言,申請依法監督。
孝昌縣檢察院檢察官張麗娟介紹,因參與斗毆,喬氏兄弟在2007年確實有刑事拘留記錄,但當時二人均未成年。相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對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查詢人,受理單位應當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且應當對相關違法犯罪記錄予以封存。“我們調查發現,十余年來,兄弟二人積極回歸社會,再無違法犯罪行為。”張麗娟介紹。
據此,孝昌縣檢察院立即向該縣公安局反饋情況。該縣公安局高度重視,立即督促相關派出所與當事人聯系,及時撤銷了錯誤出具的文書。
據悉,為加強源頭治理,今年2月,孝昌縣檢察院向該縣公安局發出檢察建議書,建議公安機關在今后的工作中依法嚴格落實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制度,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
孝昌縣公安局采納了檢察建議,并表示將在今后的工作中規范辦理未成年人違法犯罪記錄封存、查詢、開具證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