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湖北局監察組一行到長陽縣,開展非煤礦山安全監察工作。在長陽縣古城錳業王家棚礦區,監察組采用“現場問答”的方式,抽查企業安全生產情況。
在聽取古城錳業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匯報后,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湖北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馮國祥向古城錳業總經理李昀達提問:“省應急管理廳、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湖北局印發《關于非煤礦山安全生產風險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后,你們做了哪些工作?”
李昀達說:“礦區4月2日收到了這份文件,當天就組織全礦管理人員進行學習,4月3日組織礦委會成員對礦區進行全方位自查自改,查出隱患后就安排專班人員進行整改,于4月5日完全整改到位。”
馮國祥緊接著問:“最近湖北發生兩起礦山事故,你們是怎么借鑒的?”
李昀達說:“宜昌龍洞灣磷礦3·22事故發生后,3月23日我們收到相關文件,3月25日組織礦委會成員進行警示教育,安全科召集特種作業人員(絞車工),剖析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嚴格按規操作。十堰市竹山縣秦嶺礦業投資公司4.8事故發生后,4月9日我們收到相關文件,4月11日上午組織礦委會成員進行警示教育,并組織礦委會成員對井下現場自查自改,查出隱患10條,4月12日礦區安排各部門負責人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整改,4月14日整改完成。”
“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有哪些?如果記不全,說說關鍵詞就行。”馮國祥再次發問。
李昀達答出了《安全生產法》規定職責的大致內容,并補充說:“除了剛說的七條職責,我們又加了兩條:按期向員工代表大會,股東會或股東代表大會報告安全生產狀況;法律、法例,規章規定的其余職責。”
對李昀達的答復,監察組表示認可。
馮國祥介紹,“現場問答”是抽查企業安全生產情況的一種常見方式,通過“現場問答”的方式,能夠進一步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增強企業負責人和管理人員的安全意識,傳導工作壓力,只有真抓實干、履職盡責,才能不被問倒,否則一定會“出洋相”。
據了解,開展礦山安全生產抽查檢查是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湖北局職責之一。馮國祥表示,抽查企業的目的,是為了印證地方政府非煤礦山安全監管工作,推動屬地監管責任落實,督促非煤礦山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有效防范化解非煤礦山區域性、系統性重大安全風險,推動非煤礦山行業安全高質量發展。
(湖北日報全媒記者 李光正 通訊員 尹鵬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