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訊(記者劉暢、劉潔、通訊員胡喜珍、余盛穎)“我們將進一步壓縮審批時限,優化審批流程,開展優質服務‘零距離’。”4月15日,武漢市生態環境局負責人奔赴武漢經開區等地,上門問需,主動為重大項目當好“金牌店小二”。
為持續優化生態環境領域營商環境,以高水平保障支持重點項目建設。近日,武漢市生態環境局發布優化營商環境的八項服務舉措。
服務舉措進一步拓展環評審批告知承諾制范圍。制定發布《武漢市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正面清單》,建設單位按要求提交申報材料后,生態環境部門不再開展實質性審查,可不作受理公示、批前公示直接出具環評審批意見,建設單位取得項目環評批復后即可開工建設。與現行政策相比,環評審批告知承諾制的適用行業范圍從19個增加至70個,相關項目環評可進一步壓減技術審查及公示等環節用時約50天。
建立容缺容錯工作機制。對環評申報材料存在非原則性問題、短期內能迅速補正的,不予退回,先行辦理,允許建設單位后期按要求補充相關材料、完善相關措施。在環評技術評估階段容缺污染物總量指標替代文件,正式批復前同步落實總量替代來源;在環評報批時容缺排污權交易手續,由企業書面承諾6個月內完成排污權交易;在報批公示階段對非重大問題容缺環評文件修改,直接在項目環評批復中明確具體管理要求。
深入推進實施并聯審批。取消環評審批前置條件,對涉及占用各類保護區、湖泊、岸線等其他職能部門管理事項,明確了行業主管部門意見不作為項目環評審批前置條件。直接在環評批復中提出企業依法依規履行其他職能部門相關手續的管理要求,避免因其它職能部門手續辦理進度影響項目環評報批。
優化精簡環評管理要求。對已按要求完成規劃環評區域內入駐項目實施簡化環評管理改革。鼓勵支持項目實行環評與排污許可并聯申報,實施“一次申請,同步審批、一次辦結”的創新服務模式。
嚴格履行承諾時限。開辟重點項目審批綠色通道,加大協調跟蹤服務力度;提供代收轉辦服務,最大限度方便企業就近辦理項目環評審批。
將重心放在現場指導、事中事后監管上,通過加大重點項目現場檢查幫扶力度、及時組織開展環評審批告知承諾制項目技術復核,指導企業針對發現的問題盡早作出相應調整,避免后期環境違法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