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黃佳琦
據美聯社4月16日報道,美國北加州一名法官裁定,2018年因開槍打死一名流浪漢而被開除的五名警察本應繼續工作,他們不該被解雇。
2018年3月11日,五位警察在北奧克蘭槍殺了31歲的流浪漢約書亞·波利克。
波利克當時睡在兩所房屋之間的小巷子里,手里拿著半自動槍。
警察發現他后把他從睡夢中叫醒,并讓他放下武器。
但由于他不肯放下槍,警察最終向他開槍射擊,總共射了22發子彈。
五名警察中,一位上級警官發號施令,另外四名警察都開了槍。
2019年7月,由六名成員組成的公民監督委員會投票,終止了這些警官的職務。
負責審查這起事件的一位律師表示,這幾名警察開火時并未違反該部門的武力使用政策,并建議不采取紀律處分。
美國阿拉米達縣高級法院法官弗蘭克·羅什(Frank Roesch)于4月12日發布的裁決稱,奧克蘭市雇員“不當篡改”了一份外部調查人員的報告,而這份報告最初得出的結論是,這些警察被不公正地解雇,他們本應保住工作。
奧克蘭新聞發言人凱倫·博伊德(Karen Boyd)在一份聲明中說,他們“遵守了勞工協議的文字和精神,并相信法院在作出其他裁決時犯了錯誤”。
她補充說:“我們仍然致力于確保我們的員工在所有紀律程序中得到正當程序。”
支持這些警察的律師說,法官的決定為他們返回奧克蘭警察局工作或獲得補發工資掃清了道路。不過,目前還不清楚這些警察會有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