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張理晶
通訊員 陳亞莉
兩家企業因貨款問題鬧上法院,武漢市漢陽區法院受理此案后,因兩家企業遠在新疆,法官通過線上審理,耐心釋法,促使兩家企業達成和解。
原告某醫療用品公司(原告公司由漢陽某醫藥公司控股)與被告某醫院是長期合作伙伴,但被告從2020年3月開始拖欠貨款,到2021年11月欠付貨款金額已達151萬元。原告經多次催款未果,無奈起訴。因雙方約定的管轄法院為漢陽區法院,原告通過涉企綠色通道提起網上立案申請,漢陽法院迅速審核立案。
“黃法官,您得幫幫我們,我們現在確實有難處!”立案當天,原告負責人通過電話向承辦法官黃瑋反映企業當前遇到的困境,一是貨款已拖欠兩年,急于回款;二是原告向被告供貨多年,并不想因為這次糾紛破壞雙方友好合作關系;三是雙方企業均在新疆,當前處于疫情防控特殊時期,參與訴訟不方便。
承辦法官認真傾聽了原告的難處,仔細詢問案件細節,認為該案存在較好的調解基礎,決定先通過電話方式進行調解。法官安慰原告,本案會在不影響雙方合作關系的前提下先行組織調解,即使調解不成,也可以采取互聯網庭審方式打破空間限制,方便雙方企業參與訴訟。
承辦法官第一時間與被告負責人取得聯系,并勸說被告負責人理解疫情背景下原告企業資金周轉的困難,引導其從長遠考慮,雙方之間良好的合作關系來之不易,償還欠款既可以免去訴訟之累,也有利于以后雙方的合作及發展,實現共贏,不如約償還欠款被告企業后續還可能被強制執行。
經過反復釋法析理,被告在電話中表示愿意付款,但對司法管轄權、收款主體等方面存在異議,并且希望對方企業能夠予以違約金的減免。承辦法官對被告企業存在的法律困惑逐一解答,并勸其主動和原告企業聯系,在取得原告諒解的基礎上共同商談違約金的減免問題。最后,承辦法官再次強調了企業經營中要強化誠信意識,堅持依法誠信經營。
“黃法官,現在我們已經收到貨款了!感謝您的幫助!”近日,原告負責人通過電話激動地向承辦法官報來消息。原來,被告企業聽從了法官的調解建議,主動與原告取得聯系,取得原告諒解,并全額支付了貨款本金,原告也同意作出讓步,放棄對違約金和訴訟費的主張,雙方將繼續保持合作。糾紛快速得到順利化解,雙方企業均向法官表示感謝,并對漢陽法院的高效便利的訴訟流程點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