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王峻
通訊員 趙爽
視頻剪輯 王峻
兩名男子為了吃上一口長江野生魚,竟在凌晨偷摸到江邊使用魚叉大肆叉魚,不料“出師不利”,被巡邏至此的長航公安石首派出所民警當場抓獲。
4月19日凌晨,長航公安石首派出所民警在巡邏至魚尾洲水域時,發現有兩名男子正在使用魚叉捕魚,民警立即上前將捕魚男子羅某和黃某控制。經過清點,在民警抓獲前的短短半個小時內兩人叉魚達39條,共計67.72公斤。
經過認定羅某、黃某使用的魚叉為《農業農村部關于發布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用漁具名錄的通告》內規定的禁用漁具投射叉刺耙刺,羅某、黃某使用禁用的漁具在長江里捕魚的行為已觸犯非法捕撈水產品罪。目前,兩人已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之中。
叉刺耙刺俗稱“魚叉”,使用投射叉刺耙刺捕魚是一種相對快速且殘忍的捕魚方式,捕撈時不用魚餌,只需將叉刺耙刺拋到魚比較多的水域或者瞄準魚后直接刺入魚類的軀體,從而達到捕撈的目的。叉刺耙刺通常比較鋒利,能夠輕松刺穿魚類的軀體,對魚類造成致命性損傷,被叉起來的魚即使放生或者逃脫也通常會死亡,故此種捕撈方式對魚類的威脅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