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訊(記者柯利華、通訊員胡俊超 商中勝)“原本只為出口氣,沒想到會被罰,后悔莫及!”4月19日,公安機關審訊室,蘄春縣漕河鎮十里鋪村原黨支部書記方某某滿臉悔意。此前,方某某因沒有承包到一個項目的土方平整工程,編造并舉報項目指揮部干部收受承包人好處費,很快被紀委查明是誣告。
“一封信、幾毛錢,折騰半年查不完,工作沒法干,提拔靠邊站。”這是有些干部群眾對誣告陷害行為所造成惡劣影響的精辟總結,也流露出對歪風邪氣的厭惡之情。今年,黃岡市紀委監委印發《查處誣告陷害行為暫行辦法》,啟動全市紀檢監察機關查處誣告陷害行為專項行動,重點查處陷害抹黑、栽贓嫁禍、惡意中傷、打擊報復等7個方面,旗幟鮮明為干事擔當者“撐腰鼓勁”。
針對打擊誣告陷害面臨的調查難、處理難等問題,黃岡市紀委監委建立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門、公安機關、司法機關查處誣告陷害常態化協作配合機制,通過線索甄別移送、共同分析研判、開展聯合調查等,提高線索處置效率。在遇到疑難復雜問題時,提請公安機關介入,采用技術手段深入調查,查清事實真相,不讓一名腐敗分子成為漏網之魚、也不讓一名好干部因不實舉報受委屈。
截至目前,黃岡市共查處誣告陷害11起,給予黨紀處分2人、治安處理7人,已采取召開陽光反饋會、向黨組織進行通報等方式,及時為受到不實舉報的黨員干部澄清正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