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黃志剛
通訊員 張如斌
非法捕獵和食用國家保護動物刺猬,此舉涉嫌觸犯國家有關法律法規。4月23日,極目新聞記者從湖北省江陵縣野保站獲悉,日前,該縣一男子在互聯網短視頻平臺炫耀自己捕獲野生動物并食用。收到舉報后,相關職能部門組織專班,對該男子的身份進行核查并作出相應處置。
該男子已手寫檢討書5份并復印10份,在全村醒目處粘貼作為警示教育措施
收到舉報線索后,4月22日,江陵縣野保站人員對該男子進行了口頭傳喚。經查,該男子屬江陵縣馬家寨鄉長江村村民。20日晚,他在野外捕獲一只刺猬(國家三有保護動物)。次日下午,該男子將刺猬殺害并食用。不但食用,該男子還通過某互聯網短視頻平臺進行炫耀。
該男子的行為遭到舉報后,經江陵縣野保站工作人員詢問,該男子對其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并表示愧疚和后悔。鑒于該男子法律意識淡薄,認罪態度較好,違法行為較輕,江陵縣野保站決定對其采取批評教育為主的處理措施,責令其作出深刻的檢討。目前,該男子已手寫檢討書5份并復印10份,在全村醒目處粘貼作為警示教育措施。
江陵縣野保站呼吁,野生動物是人類的朋友,人類有義務進行保護和呵護,共建人與野生動物和諧相處的生存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