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訊(記者王成龍、通訊員艾秋禾)4月22日獲悉,武漢市蔡甸區法院近日順利審結一起電信網絡詐騙案件,全額追回贓款5.2萬元,并依法發還5名被害人。
經審理查明,2021年7月至8月期間,被告人鄭某為實施詐騙,通過非法手段獲取大量包含他人電話號碼和住址等內容的公民個人信息,隨機向在新疆、廣東、湖南、安徽、貴州等多個地區的公民個人撥打電話或發送微信消息,冒充辦理信用卡工作人員,假借辦理信用卡之名,虛構開卡保證金、轉賬流水等事由,多次詐騙他人財物。
經核實,該案已報案被害人5名,被騙總金額為5.2萬元。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法官與辯護人、被告人家屬多次溝通,釋明相關法律規定及政策,被告人家屬最終代為退贓5.2萬元。
鑒于被告人鄭某有坦白、認罪認罰、退贓等從輕處罰情節,蔡甸法院以被告人鄭某犯詐騙罪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判決生效后,蔡甸區法院及時聯系身在新疆、廣東等地的該案被害人,對退繳在案的贓款5.2萬元依法予以發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