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通訊員 李琦雯)4月21日,因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張某被襄州區公安局交警大隊立案偵查。
2022年4月17日晚,襄州區交警大隊五中隊聯合黃龍派所在S273雙黃路黃龍北門路段設卡,集中查處酒醉駕違法行為。20時40分許,執勤民警發現距聯合執勤點50米處,一輛小轎車沿雙黃路由北往南行駛途中突然左轉停在雙黃路鑫亮超市對面的襄州治奎商行門前,行跡十分可疑,執勤人員遂即趕往現場查看,只見一名男子從駕駛室下車欲離開,被執勤民警攔截。民警立即對該男子進行酒精檢測,但該男子矢口否認自己駕車,但又無法解釋車上為何只有其一人。
經呼氣式酒精檢測棒檢測,顯示該男子喝酒。執勤民警隨后使用呼氣酒精檢測儀對其進行呼氣酒精測試,儀器顯示該男子的呼氣酒精含量為127 mg/100ml,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
檢查過程中,該男子拒不承認其駕駛車輛,執勤民警現場用技術手段識別其身份,并將其帶至黃龍派出所進一步核準其身份信息,確認該男子姓張,且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隨后,執勤民警將張某帶至峪山鎮中心衛生院提取血樣備檢。鑒于當事人張某拒不承認其駕車行為,執勤民警連夜調取了該人沿途駕車、停車、下車的系列高清視頻資料,及時固定相關證據。
次日,張某迫于壓力主動到交警五中隊如實供述了其4月17日晚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事實。經鑒定,張某送檢血液中檢出乙醇成分,含量為129.9mg/100ml。
4月21日,張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立案偵查,等待他的將是法律和紀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