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報極目新聞訊(記者胡長幸 實習生沈逸飛 馬世雯 通訊員王之旗)創投機構落戶最高獎勵2000萬元,綜合獎勵上不封頂。4月24日,武漢東湖高新區對外發布《關于打造中部地區風投創投中心的若干措施》(簡稱“創投十條”)。
“創投十條”聚焦創業投資“募、投、管、退”全環節,鼓勵相關機構當“掘金人”“馬伯樂”“招商大使”,推動建設中部地區風投創投中心,為以東湖科學城為核心的光谷科創大走廊建設提供資本保障。
在落戶政策方面,創投公司落戶光谷,獲得的獎勵可以高達2000萬元,辦公用房補貼最高500萬元;機構投資光谷企業,每年最高可獲獎勵1000萬元;基金從項目退出,按照總收益5%予以獎勵等。
為吸引風投創投機構當“掘金人”在光谷集聚發展,“創投十條”推出了上不封頂的募資獎勵政策,即:對于在光谷新設立或新遷入的合伙制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其基金實繳規模2億元起步,則獎勵50萬元起步,實繳規模越大,獎勵越大。實繳規模達50億元的機構,可申請“一企一策”重點支持。
并購重組是科技企業成長壯大的有效路徑之一。為鼓勵風投創投機構幫助光谷企業通過并購重組做大做強,“創投十條”在國內率先提出并購重組獎勵:風投創投機構所投資企業被東湖高新區企業并購的,單家機構每年可給予超過500萬元的并購重組獎勵。
光谷還鼓勵投資機構充當“招商大使”,將投資的外地企業引進光谷,也可享受每年500萬元的招商獎勵。此舉旨在把資本“伯樂”相中的企業“千里馬”引入到東湖高新區,幫助光谷產業補鏈、強鏈。
對標深圳前海、珠海橫琴、海南自貿港等地區國內最強人才政策力度,光谷對從事風投創投的高端人才給予獎勵。對一般創投人才,按照年薪6%給予獎勵,對創投從業者考取CPA/CFA等高含金量職業證書予以獎勵。
據悉,光谷早在獲批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時,就成為股權激勵試點區。目前在光谷,有包括上市公司、瞪羚企業、“小巨人”等100多家科技創新企業設立了員工持股平臺,這激發了高級管理和技術人才的創新積極性。
在此背景下,本次出臺的光谷“創投十條”首提持股平臺獎勵,對重點產業發展方向的企業設立員工持股平臺的,按照員工持股平臺總收益的10%給予獎勵,以支持企業高質量發展。